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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报告的通知

  2011年度中心城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54公顷)高于2010年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200.7公顷),增加率为76%,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011年计划较2010年实际用地增加53公顷,增加率为82.8%。2011年度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共117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51.9公顷,二者共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6%,加上2010年已供存量保障性住房用地中约7.5公顷将在2011年内实施项目建设,以及2011年将继续在部分新增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按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因素,2011年度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总量既高于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也高于2010年75%的实际供应水平。
  四、政策导向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11年度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一)优化空间布局。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主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主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继续探索针对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引导城市发展由平面扩张向立体空间发展转变,积极探索城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按照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推进中心城区产业结构调整,走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发展之路。优先安排和增加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向中小套型普通住宅大力倾斜,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提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探索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不断完善对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确认的建设项目(工业项目除外)增加容积率应补缴土地出让收入的新规定。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同时继续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确保有效供应。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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