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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报告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变化,切实把握好供地时序和节奏,稳步推进计划实施,提高计划完成率。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总量,优化供应结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3.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供需平衡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5.有保有压原则。保证符合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的项目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实施限制用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1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09.8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1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4.87公顷,住宅用地354公顷(其中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农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1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11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东部和西部工业集中发展区内;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农迁房)按照在三环路与绕城高速公路之间各方位综合考虑、在东南方集中成片原则,选取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为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保障供应;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应的重点则主要集中在成华区、锦江区的攀成钢片区等旧城改造地块和成都高新区南部新区范围内。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根据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1〕41号)精神,按照2011年中心城区新增廉租住房7055套、经济适用住房2900套、限价商品住房9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的建设任务要求,确定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农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计划共计117公顷,并落实了具体地块位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市场需求情况和年度实施计划,将继续在招拍挂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按项目住房建筑面积3%-5%左右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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