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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报告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报告的通知
(成府发〔2011〕8号)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局《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情况的报告
(市国土局)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特制定2011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特别是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是加强和改善房地产用地调控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是政府加强建设用地总量、结构、时序和布局控制,通过土地供应实现对经济运行宏观调控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建设用地投放市场的方向、时机和空间布局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引导投资者理性决策,促进土地市场理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本计划主要依据我市中心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进行编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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