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总结与调查工作的通知
(冀科计函〔2011〕16号)
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在我省实施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总结与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2008-2010年我省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二、填报要求
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上报时间和地点
请项目承担单位将材料于2011年4月26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评估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33号 050021
联系人:张金龙 0311-85813216
聂永川 0311-85820444
邮箱:hebsts@163.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格式)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全称 (公章)
单位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或手机) EMAIL
填报日期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实施情况
总结(提纲)
一、项目概况(400字以内)
1、立项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
2、主要内容(项目所要解决的研究开发或产业化的关键技术问题)
3、项目实施对本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项目完成后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以及国际国内竞争力或市场占有率,对本产业及其它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等)。
二、项目已取得的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