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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等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税局、河北省地税局、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统计局、国家外汇局河北省分局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商外资字〔2011〕24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石家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各参检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配合和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企业参检率。

  二、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办公时间。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对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实行电子签章,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工作。

  三、各地联合年检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加快网上年检速度,在企业网上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检审核工作。

  四、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做好鉴证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审核中连续出现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取消其审核资格。

  五、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确保联合年检数据质量,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各地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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