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研究建立医保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江阴、宜兴市年内在辖区范围内实现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统一,为实现无锡全市范围医保制度的统一创造条件。
4.提升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
5.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医疗保险结付的基础上,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制度内个人负担部分,按不同情况,给予一定限额内全额或70%的救助;其他参保人员,制度内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按30%-70%的比例,给予分类分档一次性医疗救助。全面实施农村地区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6.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双向转诊的医保结算办法。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人员,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完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提高医保基金支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上涨,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职工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市区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江阴、宜兴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建立基金运行效率评估考核办法,实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
7.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8.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积极开发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需求。积极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有效衔接的具体实现形式。
(二)完善体系,全面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9.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确保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研究制定二、三级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办法,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鼓励引导临床首选基本药物,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总金额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不低于15%。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