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0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无锡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1年是我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实现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现就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普惠老百姓、提升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强化重点突破,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到2011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面完成医改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确保改革成果真正惠及民生,确保我市医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普惠,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江阴、宜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巩固在100%,调整宜兴市学生参保模式,统一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医保。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基金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年内争取取消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市区居民医保成人筹资标准每人420元,各级财政补助270元,少儿筹资标准每人28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江阴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420元,各级财政补助270元;宜兴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300元,各级财政补助200元,学生医保筹资标准每人260元,各级财政补助160元,年内研究下年度适当提高筹资和补助标准的实施办法。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扩大到100%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江阴市、宜兴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继续提高门诊统筹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