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4.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5.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6.加快高端科普人才培养。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端科普创作与设计人才、团队与组织。鼓励和支持科学家、技术专家积极投入科普创作、科普产品的研发与设计。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媒体、科技社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加大科普研究项目资助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普研究团队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和交流。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1.在市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各级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计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各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之中。
3.大力宣传《科学素质纲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政策法规
1.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繁荣科普创作、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研究制定加强科普产业扶持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