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参照城建重点项目方式予以推进。市交通产业集团进一步明确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主体地位,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市相关各级责任政府、部门按照责任、时限区分,负责推进落实。至2013年底,基本建成北广场综合枢纽、京沪高铁安镇站和太湖新城市民广场等公共交通综合换乘枢纽。
4.转变公交场站经营发展思路。公交场站建设运营坚持市场化运作导向,对新建的综合场站枢纽资源的配套设施进行深度综合开发,建设集停车(公交、社会)、房屋租赁、商贸、餐饮、广告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公共交通综合体。对现有简易的公交停车场实行功能拓展,实现场站资源自我升值,场站资源的综合开发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公交场站的建设和管理,为公交事业良性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市交通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划拔土地性质的公交场站资源开发利用作可行性研究,2011年7月份前完成专题报告。
(三)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1.提高硬件设施品质。进一步改善公交车辆车况,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制定相应措施引导企业购置和应用新能源和无障碍车辆,每年投放1条以上新能源线路,开展“新能源公交进社区”活动。
2.提高出行便捷性。不断优化公交线网结构,公交线路和站点要尽量向客流量集中的区域延伸。力争公交准点率达90%以上;提高智能公交系统的应用水平,实行所有公交线路集中调度,做到科学排班,并在主要公交线路建成一批智能化电子站牌,实现公交出行手机查询实时化;建成区平均换乘次数小于1.1;提高站点覆盖面,解放环路以内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大于70%,其它建成区大于50%。
3.倡导行业服务新风。各公交企业要及时更新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及时疏解客流,缩短乘客等候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培养一批热爱公交行业的职工,坚决杜绝开野蛮车、对待乘客态度恶劣等不文明现象。要积极开展文明乘车志愿者活动,倡导乘客文明有序候车、乘车,维护城市的文明形象。
(四) 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1.加强行业监管法律支撑。积极贯彻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相关法规,加大法规宣贯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危害公交发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并结合我市实际,适时修订《无锡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完善公交法律法规,为公交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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