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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0]2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34号)要求,我厅定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元月组织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议验收的目的
  1.强化建设。通过验收,促进学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优势,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2.增进交流。通过网上互评,加强校际间的学习与交流,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提高全省高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3.推进共享。加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网站建设,并作为江苏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挥高校优势专业的建设效益与示范作用。
  二、网上评议验收的对象
  2008年立项建设的60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与137个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详见附件)。
  三、验收依据与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苏教高〔2010〕34号文件要求,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
  四、网上评议验收的组织
  1.采取学校互评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省级品牌特色建设点验收的高校全部参加网上互评,根据网上评议结果,酌情组织现场考察。学校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2.请参加网上互评的高校,按照以下要求,在校内聘请相关专家,担任网上互评专家。专家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网上互评工作。
  专家组成:本科院校互评组由分管院校长1人、教务处处长1人、相关学科专家等组成,共10-12人。高职高专院校互评组由分管院校长1-2人、教务处处长1人、相关专业专家等组成,共8-10人。
  专家要求:(1)具有丰富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经验;(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高专院校可放宽至副高);(3)本次参加验收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均需参加网上互评工作。
  3.请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网上审阅材料、集中讨论评议的方式,确定本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互评意见。每个专业由学校集中给出一个互评意见。互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四种。
  五、具体要求
  1.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网址:http://58.192.114.230/ppts。
  2.操作步骤:
  (1)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互评专家信息在线填报工作。填写方式:进入首页的“高等院校”栏目,选择“申报工作--推荐评审专家”,按照要求逐一填写评审专家并保存。
  (2)专家通过我厅审核后,于2011年元月5日至元月16日,进行网上互评工作,并及时提交结果。互评方式:进入首页的“互评入口”,按照要求评议并填写互评结果。
  上述工作的登录密码与提交验收材料时的密码相同。
  (3)打印网上互评结果,由各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1年元月23日前报我厅高教处。
  3.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 的“行政公文”栏目(http://www.ec.js.edu.cn)下载。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83335158。传真:025-83335558。

  附件:网上互评分组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互评分组名单(第一组)

  参加网上互评的学校:11所

东南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徐州医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接受网上互评的专业:(40个)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品牌

特色

1

南京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3

法语

 

4

信息与计算科学

 

5

临床医学

 

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7

工业设计

 

8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9

广播电视新闻学

 

10

中国药科大学

生物工程

 

11

药物制剂

 

12

英语

 

13

临床药学

 

14

南京邮电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

电子信息工程

 

16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17

南京林业大学

林产化工

 

18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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