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0]2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0〕34号)要求,我厅定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元月组织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议验收的目的
1.强化建设。通过验收,促进学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优势,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2.增进交流。通过网上互评,加强校际间的学习与交流,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提高全省高校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3.推进共享。加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网站建设,并作为江苏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挥高校优势专业的建设效益与示范作用。
二、网上评议验收的对象
2008年立项建设的60个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与137个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详见附件)。
三、验收依据与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苏教高〔2010〕34号文件要求,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
四、网上评议验收的组织
1.采取学校互评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省级品牌特色建设点验收的高校全部参加网上互评,根据网上评议结果,酌情组织现场考察。学校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2.请参加网上互评的高校,按照以下要求,在校内聘请相关专家,担任网上互评专家。专家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网上互评工作。
专家组成:本科院校互评组由分管院校长1人、教务处处长1人、相关学科专家等组成,共10-12人。高职高专院校互评组由分管院校长1-2人、教务处处长1人、相关专业专家等组成,共8-10人。
专家要求:(1)具有丰富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经验;(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高专院校可放宽至副高);(3)本次参加验收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均需参加网上互评工作。
3.请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网上审阅材料、集中讨论评议的方式,确定本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互评意见。每个专业由学校集中给出一个互评意见。互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四种。
五、具体要求
1.网上评议验收工作网址:http://58.192.114.230/ppts。
2.操作步骤:
(1)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互评专家信息在线填报工作。填写方式:进入首页的“高等院校”栏目,选择“申报工作--推荐评审专家”,按照要求逐一填写评审专家并保存。
(2)专家通过我厅审核后,于2011年元月5日至元月16日,进行网上互评工作,并及时提交结果。互评方式:进入首页的“互评入口”,按照要求评议并填写互评结果。
上述工作的登录密码与提交验收材料时的密码相同。
(3)打印网上互评结果,由各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1年元月23日前报我厅高教处。
3.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 的“行政公文”栏目(http://www.ec.js.edu.cn)下载。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83335158。传真:025-83335558。
附件:网上互评分组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网上互评分组名单(第一组)
参加网上互评的学校:11所
东南大学
| 南京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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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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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 徐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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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
| 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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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
| 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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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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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网上互评的专业:(40个)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品牌
|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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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京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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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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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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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与计算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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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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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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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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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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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业设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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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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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播电视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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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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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国药科大学
| 生物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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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药物制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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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英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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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临床药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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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京邮电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
15
| 电子信息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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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
| √
|
17
| 南京林业大学
| 林产化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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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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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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