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改信息:学位授予单位使用“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变更系统”修改学位授予信息,并在校验通过后提交省学位办。通过“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变更系统”提交的修改数据,必须与“申请修改学位备案信息情况表”一致。
三、关于信息删除
学位授予单位将关于信息删除情况说明的公文及有关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撤销学位的决议等有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关于信息删除情况说明的公文内容应报告信息删除的原因、“申请删除学位备案信息名单”(格式见附表四)等。
四、其他。
1、有关信息修改的情况描述说明:具体情况可以在关于信息修改情况说明公文的正文中描述,在“申请修改学位备案信息情况表”的“修改情况描述”栏中填写时要求简明扼要,按数据项、原因分类归纳,填写要求如下:
(1)错误项:学位证书号,
原 因:因学位类别错编,不符合学位证书号编写规则
纠正为:******
(2)错误项:学位类别
原 因:因学位授予权与对应专业不符,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不一致
纠正为:******
(3)错误项:姓名拼音
原 因:因多音字,修改系统中的汉语拼音
纠正为:******
(4)错误项:论文题目
原 因:因重名,修改原论文题目
纠正为:******
(5)其他未能罗列出的错误情况均按此格式填写:
错误项:填写数据结构对应的名称
原 因:因……,造成……
纠正为:
2、有关电子文件命名的规则:院校代码+补报(或修改)+年份。例如:南京大学对2006/2007学年度信息补报的文件应命名为“10284补报2006”。
3、“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变更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cdgdc.edu.cn/xwxxbg,登录账号与“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的用户账号一致。
4、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学位授予单位客户端)下载地址:学位授予单位管理员登录“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进入“系统帮助”栏目下载,用户名及密码均为“1”。
附表:一、申请补报学位获得者名单
二、申请修改学位备案信息情况表
三、申请补报、修改电子照片的学位获得者名单
四、申请删除学位备案信息名
附表一:
申请补报学位获得者名单
学年度: 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