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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学位办〔2011〕1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学位办〔2010〕6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62号)等文件部署,我省报送学位授予信息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范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期间授予的所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信息。报送内容包含文字内容和电子内容两部分:
  1.文字内容:
  学位授予单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学位撤销的决议报省学位办备案。
  2.电子内容:
  电子内容指学位获得者相关信息电子数据库。电子数据库的采集标准及内涵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标准的通知》(学位办〔2008〕50号)文件附件《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可在“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的“系统帮助”栏目下载)。电子数据库报送通过“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完成,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地址:http://www.chinadegrees.cn/)首页左侧的“电子工作平台”栏目。
  二、本次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报送办法和程序与2009/2010学年度相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开通,各学位授予单位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三、为了保证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学位授予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证书的填写和颁发(可登录“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进入“系统帮助”栏目下载《新版学位证书填写、使用注意事项》)。年报报送的电子数据库涉及到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内容(含电子照片)的,必须与实际颁发的学位证书上填写的信息一致。若因二者不一致,导致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不准确,由此给学位获得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位授予单位承担。对于没有实施备案、备案信息不全(包括无电子照片的)或明显有误、学位证书填写或颁发不符合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的,将无法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
  四、为改进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按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学位授予信息,提高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切实做好本单位信息报送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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