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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服务业奋斗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商品市场实现成交额增长15%。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五)住宿餐饮业

  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5%;

  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旅游会展业

  1、旅游业

  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5%,力争增长17%;

  接待入境旅游者增长15%;

  旅游创汇增长15%;

  郊区(县)旅游收入增长30%。

  (责任单位:市旅游园林局)

  2、会展业

  大型会议展览项目数1500个;

  会展展览总面积165万平方米;

  1000个摊位以上的大型展览26个;

  会展数量、展览总面积增长30%以上。

  (责任单位:市会展办)

  (七)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5%;

  商品房网上成交面积增长15%;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5%;

  物业管理托管面积增长1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房屋租赁管理代征税增长1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3、律师服务机构数增长15%;

  律师机构服务收入增长20%。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九)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5%。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为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服务业水平提升,发挥服务业重大项目对产业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在2010年全市服务业产业类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9亿元(不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住宅固定资产投资)的基础上,按照2011年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要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百分点的奋斗目标,服务业产业类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0亿元以上。今年列入全市服务业产业类重点项目230个,项目总投资33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57亿元,占服务业产业类年度投资奋斗目标的61%以上。各级区县政府、市各相关部门要紧扣目标任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十二五”服务业发展取得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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