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6%;贷款余额增长12%,力争增长13%;
各类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15%,力争增长20%;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22%;
证券业务收入增长20%。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二)物流服务业
1、物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
物流业总收入增长18%;
物流业总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
培育一批物流重点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空港货邮吞吐量增长18%,力争增长20%;
空港旅客吞吐量增长20%以上;其中出入境人员增长10%,力争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口岸办)、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3、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15%,力争增长18%;
集装箱吞吐量增长15%,力争增长20%。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港集团公司)
4、邮政业务收入增长10%。
(责任单位:南京邮政局)
(三)信息服务业
1、信息服务业(软件研发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软件业(含嵌入软件)实现总收入增长5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35%,力争增长40%;
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40%,力争增长4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技术市场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0%。
(责任单位:市科委)
5、电信业务收入增长6%。
(责任单位:南京电信局)
6、电信业务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南京分公司)
7、电信业务收入增长10%。
(责任单位:中国联通南京分公司)
(四)商贸服务业
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力争增长18%;
批发业销售额增长22%;
零售业销售额增长28%;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数净增长10%;
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0%,力争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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