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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服务业奋斗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6%;贷款余额增长12%,力争增长13%;

  各类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15%,力争增长20%;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22%;

  证券业务收入增长20%。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二)物流服务业

  1、物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

  物流业总收入增长18%;

  物流业总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

  培育一批物流重点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空港货邮吞吐量增长18%,力争增长20%;

  空港旅客吞吐量增长20%以上;其中出入境人员增长10%,力争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口岸办)、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3、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15%,力争增长18%;

  集装箱吞吐量增长15%,力争增长20%。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港集团公司)

  4、邮政业务收入增长10%。

  (责任单位:南京邮政局)

  (三)信息服务业

  1、信息服务业(软件研发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软件业(含嵌入软件)实现总收入增长5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35%,力争增长40%;

  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40%,力争增长4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技术市场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0%。

  (责任单位:市科委)

  5、电信业务收入增长6%。

  (责任单位:南京电信局)

  6、电信业务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南京分公司)

  7、电信业务收入增长10%。

  (责任单位:中国联通南京分公司)

  (四)商贸服务业

  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力争增长18%;

  批发业销售额增长22%;

  零售业销售额增长28%;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数净增长10%;

  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0%,力争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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