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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镇江市所辖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通报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镇江市所辖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通报的通知
(苏教督团〔2011〕1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精神,2009年5月,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省督学和专家对镇江市所辖各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省级督导,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2010年9月,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督导组对各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督导。现将对你市所辖各市(区)人民政府回访督导情况的通报(见附件)发给你市。
  请你市督促所辖各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巩固提高已有整改成果,尚未整改到位的要抓紧整改、尽快到位,进一步提高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 关于镇江市丹徒区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结果的通报

  2. 关于镇江市京口区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结果的通报

  3. 关于镇江市润州区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结果的通报

  4. 关于丹阳市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结果的通报

  5. 关于句容市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结果的通报

  6. 关于扬中市政府教育工作回访督导结果的通报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关于镇江市丹徒区政府教育工作
回访督导结果的通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精神,2009年4月,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省督学和专家对丹徒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省级督导,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2010年9月,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回访。现将回访结果通报如下:
  一、关于教育经费管理体制
  2008年丹徒区以区为主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没有落实到位,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形成了较多债务,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和收费制度不够规范。
  丹徒区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建立区教育经费结算中心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在今年10月份试运行。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已经符合相关要求。教育债务的偿还力度加大。今年对高一新生已按学年收取学费。但丹徒区尚未制定在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形成债务的化解计划,高中学生学费按学年收取的做法仍然没有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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