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11〕2号)
有关高校:
为贯彻《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0〕4号)和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调整
1.从2011年起,江苏特聘教授计划实施范围扩大至部属高校。2011年拟支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选聘江苏特聘教授50人左右,其中部属高校20人左右,省属高校30人左右(各校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
2.从2011年起江苏特聘教授面向海外和省外选聘。2011年的选聘对象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优秀人才。省内高校在职教师不列入选聘范围。
3.省财政对部属高校江苏特聘教授三年聘期内科研经费和奖金按对省属高校补助标准的1/3给予资助,其余部分由学校通过其他渠道及自筹解决,并使部属高校江苏特聘教授总体资助水平不低于省属高校标准,即三年聘期内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以及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财政对部属高校江苏特聘教授提供的科研经费分年拨付,第一年拨付30%,第二年拨付40%,第三年拨付30%。
4.三年聘期结束后,江苏特聘教授原则上保留荣誉。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继续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5.江苏特聘教授到岗工作后,各校可根据其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以及所作贡献等情况,对资助资金的额度和使用管理自主作出调整。
二、选聘要求
江苏特聘教授在岗位设置、招聘条件、选聘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执行《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试行)》的规定,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各校要紧密结合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出发,认真制定招聘方案,严格招聘遴选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下大力气招聘海内外优秀人才。要尽早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积极物色合适人选。
请各校于2月21日前将招聘方案(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资处。方案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学科)、具体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聘期、招聘程序、拟提供的支持方式以及联系方式(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省教育厅汇总后一并通过有关渠道向海内外发布。
2.各校推荐的海外候选人必须能胜任正教授职位,达不到我省正教授要求的一律不予推荐申报。
3.各校在遴选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
4.各校要严格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的年龄要求,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海外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5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外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各校在遴选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时要注意区别不同学科的特点,特别是对从事工程技术科学的人员,要避免过于考察论文的倾向,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考察其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6.各校要严格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的政治标准,并由学校党委出具对候选人的书面意见。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
(1)报送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的文件。
(2)《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十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十份)。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⑨学校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的书面意见。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3)《201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201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上报时间
各校请于8月3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25-83335368,E-mail:Xuxm@ec.js.edu.cn。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2.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3.201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4.201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学校名称
| 申报名额
|
南京大学
| 5
|
东南大学
| 5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4
|
南京理工大学
| 4
|
河海大学
| 4
|
南京农业大学
| 4
|
中国药科大学
| 3
|
江南大学
| 3
|
中国矿业大学
| 4
|
南京邮电大学
| 4
|
南京林业大学
| 4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4
|
南京工业大学
| 5
|
南京师范大学
| 5
|
南京财经大学
| 2
|
南京医科大学
| 4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3
|
南京审计学院
| 2
|
南京体育学院
| 2
|
南京艺术学院
| 2
|
徐州师范大学
| 2
|
徐州医学院
| 2
|
江苏大学
| 4
|
学校名称
| 申报名额
|
江苏科技大学
| 2
|
扬州大学
| 3
|
南通大学
| 3
|
苏州大学
| 5
|
苏州科技学院
| 2
|
淮海工学院
| 2
|
常州大学
| 3
|
合计
| 101(其中部属高校36,省属高校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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