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完成情况的通报
(沪农委[2011]73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为了稳定郊区畜牧业生产,确保本市主要畜产品的有效供应,2008年12月,市农委印发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工作意见》(沪农委[2008]467号),其中确定了经市政府同意下达的本市2009-2012年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目标,具体为:(1)生猪年出栏250万头,80%出自千头以上规模化猪场。(2)家禽年上市5000万羽,50%出自万羽以上规模化禽场。(3)鲜蛋年上市5.8万吨,50%出自万羽以上规模化蛋鸡场。(4)鲜奶年产26万吨,奶牛存栏6万头,全部出自百头以上规模化奶牛场。
现将各区县、光明食品集团的主要畜产品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具体见附件),请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进一步深化畜牧业生产稳定的相关措施,继续做好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工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1年4月11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主要畜产品实际完成量与最低保有量的比较分析
闵行区主要畜产品实际完成量与最低保有量的比较分析
年份畜禽 | 06年 | 07年 | 08年 | 09年 | 2010年 | 最低保有量 | 保有量完成增减量(与2010年比较) |
生猪(万头) | 4.27 | 3.77 | 4.07 | 4.28 | 4.19 | 2 | 2.19 |
家禽(万羽) | 6.6 | 8 | 20.8 | 30.9 | 56 | 17 | 39 |
禽蛋(万吨) | -- | 0.01 | 0.01 | 0.02 | 0.02 | -- | -- |
奶牛(头) | 316 | 335 | 359 | 365 | 381 | 300 | 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