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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完成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完成情况的通报
(沪农委[2011]73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为了稳定郊区畜牧业生产,确保本市主要畜产品的有效供应,2008年12月,市农委印发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工作意见》(沪农委[2008]467号),其中确定了经市政府同意下达的本市2009-2012年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目标,具体为:(1)生猪年出栏250万头,80%出自千头以上规模化猪场。(2)家禽年上市5000万羽,50%出自万羽以上规模化禽场。(3)鲜蛋年上市5.8万吨,50%出自万羽以上规模化蛋鸡场。(4)鲜奶年产26万吨,奶牛存栏6万头,全部出自百头以上规模化奶牛场。
  现将各区县、光明食品集团的主要畜产品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具体见附件),请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进一步深化畜牧业生产稳定的相关措施,继续做好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工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1年4月11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主要畜产品实际完成量与最低保有量的比较分析

  闵行区主要畜产品实际完成量与最低保有量的比较分析
年份畜禽06年07年08年09年2010年最低保有量保有量完成增减量(与2010年比较)
生猪(万头)4.273.774.074.284.1922.19
家禽(万羽)6.6820.830.9561739
禽蛋(万吨)--0.010.010.020.02----
奶牛(头)3163353593653813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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