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
(十)集贸市场应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传染病防治
(一)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将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能及时、科学、有效处理传染病暴发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重大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三)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四)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五)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
(六)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
(七)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八)市政府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八、病媒生物防制
(一)市、区、街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及工作经费落实。
(二)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孽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毒鼠强等国家禁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