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级医院将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工作计划,融入医疗、护理工作之中,有兼职健教人员,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乡)卫生院按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要求,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五)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市、区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和广泛宣传;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普及健康知识。
(七)主要公共场所设健康教育专栏,专栏内容由市、区级健康教育机构指导确定,定期更换。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八)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明显的禁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医疗卫生单位带头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二)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普遍硬化,路边沟渠畅通,无污水坑凹,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三)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四)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