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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

  4.强化实训、实习。试点高校要密切与企业的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为学生实训和顶岗实习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根据不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方向,从合作企业优选服务外包项目实例进行案例化教学,要按照企业规范进行工程化培训和项目训练,使学生在熟练掌握软件工程化开发的同时,以最短的时间融入到企业的开发项目团队中去。
  5.加强计算机类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聘请服务外包企业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企业兼职教师承担高校专业课、实习实训等环节的教学时数占总教学学时的比例应达到25%以上。要通过派遣教师定期到服务外包企业挂职,提高教师有关服务外包的实际操作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能力。试点高校要将教师参与培训和到企业挂职计入教师工作量,并制订适合于服务外包方向特点的教师考核标准。
  四、保障措施
  1.省教育厅、商务厅将联合启动试点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协调,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试点高校创造良好外部条件。支持高校服务外包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共同建立专门的专家组织,做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
  2.省商务厅在遴选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时优先考虑试点高校,落实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补贴。
  3.省教育厅将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工作纳入国家批准的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予以实施。根据试点专业改革方案情况,在“十二五”期间的省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中优先予以支持。积极支持试点高校计算类专业设置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方向。试点专业可以参照省软件人才培养有关政策,对嵌入企业课程的教改专业经审核认定后按规定上浮学费。
  4.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以及江苏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常州市、镇江市、南通市、昆山市、太仓市和江阴市要积极支持所在地高校、企业开展试点。根据《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协议》和《关于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共建协议》中有关承诺,在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5.试点高校要为改革试点提供组织、经费和制度保障。
  五、申报与遴选
  试点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请申报试点的高校组织校内外各方面专家充分论证,并认真填写《江苏省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申报书》(详见附件)。《申报书》请装订成册并制成一式15份,与电子版一并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报省教育厅1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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