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比赛判分完毕,裁判员应立即清点本场所收评分表份数,与参赛人数核对正确后,由指定人员进行确认交裁判员。
四、竞赛场地及相关人员
(一)场地
1.教室:一人一桌
2.服务设备:饮水机6台
3.应急车辆:2辆
(二)相关人员
1.竞赛裁判、工作人员:20 名
2.管理人员:2名
3.设备维护及电力管理人员:1名
4.后勤保障人员:4名
5.保安人员:6名
6.医护人员:1名
五、竞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竞赛基本规则
1. 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 选手不得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用品、用具入场,赛场所有人员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
3. 选手应当按照要求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代表队名称、选手姓名、性别和大会统一制作参赛证号码等有关信息。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选手必须服从裁判长和裁判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有违规行为,不得在赛场与裁判员争论吵闹,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6.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员提问(珠算除外),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7.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续赛。
8. 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9. 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等工作人员以外,媒体等其他任何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不得影响竞赛进行。
(二)竞赛具体规则及注意事项
1.会计实务
(1)手工账务
①答题结果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直接书写在试卷上指定的位置,用铅笔答题无效,红笔仅用于错账更正和结账。
②凭证、账簿发生错误,应按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处理。
③在竞赛中, 选手应按规定使用大赛配备的印章,不得在卷面上使用个人私章或签名等留有个人标记。原始凭证中规定签章处一律使用大赛配备的通用“单位印鉴”章和“个人印鉴”章,如涉及到密码区一律不要填写;记账凭证中只要在制单人处加盖通用的“制单人”章,其他签章处一律不用盖章。
④竞赛过程中, 选手应保持座位清洁。竞赛结束后,考生一律不得将大赛统一提供的赛卷、工具、用具及其他比赛资料等带离考场。
⑤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比赛开始后30分钟方可交卷。
⑥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选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尺、算盘、普通计算器等)外,不得将其他用具和资料带入竞赛现场,会计凭证装订用具及材料由竞赛委员会提供。
⑦手工账务竞赛的最后20分钟,只能用于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技术标准执行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⑧选手提交赛题答案时应进行必要的整理,并将赛题答案装入专用试卷袋密封后上交。
(2)点钞
①选手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参赛证、身份证件进入赛场,对号入座;将参赛证和身份证件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裁判员核查。
②选手自带圆珠笔、个人名章、海绵缸、印泥等比赛用具。
③选手必须按顺序点钞,不得有跳张、摔把等作弊行为,凡作弊者,成绩作零分处理。
④比赛前宣读比赛规则,并预留3分钟给选手整理核对比赛用钞把(核对点钞把顺序号正确与否)。
⑤点钞比赛设错方式:净场后现场设错。
⑥比赛时,选手听到裁判长发出的“预备”口令时,选手可拿起点钞把,听到“开始” 口令后选手开始点钞。
⑦比赛报时:在比赛结束前30秒由负责计时的裁判员宣布“倒计时30秒”,最后10秒钟开始读秒,当选手听到“时间到”的口令后,立即停止手中一切操作,起立后在原位等待裁判员评判分。
⑧点钞评分表由裁判员评判分后由裁判员和选手在《单指单张点钞技术评分表》下方的签名处各自签字。
评判分出现异议时,选手不得与裁判员争执,应通过领队与总裁判长现场解决。
⑨点钞比赛必须拆去原把腰条。发现错把时,在新腰条上用“+X”或“-X”表示多张或少张数,并将原把腰条扎在新腰条下面或夹在已点把中(保留的原腰条必须能看出原编的序号)。
⑩已点钞把的放置方法:应将正确把与差错把分别放置。
2.珠算
(1)珠算
按照《江苏省珠算、珠算式心算能力比赛办法》中的竞赛规则执行。
(2)手工账务
具体竞赛规则及注意事项与会计实务竞赛项目中手工账务的一致。
六、成绩评定
(一)成绩比例
1.会计实务
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分别按手工账务80%、点钞20%加总计算。
2.珠算
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分别按珠算70%、手工账务30%加总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