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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财经商贸类财会专业暨江苏省第三十一届珠算技术比赛的通知


  教师组

序号

项目

考核范围

竞赛业务内容

题目权重

(1)

原始凭证

常用原始凭证的填制

参照财政部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大纲

 

模拟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会计业务;

凭证权重45%左右

账簿权重15%左右

报表权重35%左右

其他权重2%左右

卷面分权重3%左右

 

 

(2)

记账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并填制通用记账凭证

(3)

日记账

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4)

明细账

登记明细账

(5)

总账

登记总账

(6)

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财务报表分析等

(7)

其他

建账、会计凭证整理和装订、会计交接、账簿启用、错账更正、编制试算平衡表


  (2)点钞
  点钞技能比赛采用单指单张点钞指法,统一使用面值为壹佰元的练功券。采用限时不限量,统一计时和报时的方法进行比赛。比赛由大会准备点钞练功券、捆钞腰条,个人自带圆珠笔、海绵缸、印泥、个人名章等物品。每场比赛设置0-10个差错,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完成拆把、点数、挑错、扎把、盖章5道工序。
  2.珠算
  (1)珠算
  珠算竞赛按照《江苏省珠算、珠算式心算能力比赛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进行。
  (2)手工账务
  具体内容和要求与会计实务竞赛项目中手工账务的一致。

  二、竞赛时间
  (一)手工账务
  1.中职组180分钟,另加20分钟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时间。
  2.高职组210分钟,另加20分钟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时间。
  3.教师组240分钟,另加20分钟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时间。
  (二)点钞
  每组每场均为5分钟(比赛分批进行,每批次约50人,原则上场次间隔时间约30分钟)。
  (三)珠算
  每个单项10分钟,共计50分钟。

  三、竞赛命题及裁判
  (一)竞赛命题
  大赛命题组负责大赛命题工作。命题工作要求提前半个月完成,命题内容包含竞赛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竞赛时,从多份竞赛试题中随机抽取1份作为正式竞赛题。
  (二)裁判
  大赛裁判组由会计手工账务处理、点钞及珠算三个方面的相关专家组成。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其中点钞裁判员还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裁判员应提前40分钟进入赛场,参与现场设错和熟悉比赛规则。
  2.裁判员应忠于职守、认真监赛。监赛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赛场内吸烟或大声谈话。
  3.裁判员应引导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件进入赛场。裁判员在开赛前逐一检查本赛场的每一位选手的身份证件、参赛证是否齐全。
  4.开赛前,裁判员检查选手填写的《单指单张点钞技术评分表》上方的有关信息是否正确、齐全。
  5.开赛后,裁判员应认真监督选手是否按规程操作,并在《单指单张点钞技术评分表》上作相应记录。
  6.裁判员应将缺赛人员的姓名在《赛场记录表》中登记。
  7.开赛前10分钟,裁判员应向选手宣读《比赛规则》,并提醒选手在成绩表上规定的位置用圆珠笔填写清楚姓名、参赛证号和代表队名称。
  8.选手有作弊行为时,裁判员应及时查清,并在选手右前方用手指敲击桌面方式通知选手有作弊行为,并在《单指单张点钞技术评分表》相关位置用打“V”作记录(或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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