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扶持加工企业集群建设。对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围绕主导产业扩建、新建的农业加工企业,各级政府要在规划、土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五、项目组织
(一)成立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部门协调、项目统筹、资金安排及监督检查等事宜。有关市、县(市、区)也要成立本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切实把示范区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的统一组织下,由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厅、省畜牧局等单位负责制定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不同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落实项目建设主体和科技依托,对重点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制和项目监理制,制定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划和方案,指导全省各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三)省直有关部门实行分区帮扶。由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统一安排,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帮扶一个现代农业示范区,选派专人负责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制定、项目资金落实、部门协调衔接、工作督导检查等事宜,并定期向推进组汇报建设进展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四)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经营,扶持龙头企业或生产大户建立专业化农场。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采取土地入股、合作经营、机械化统种、统管、统收等多种方式,推进统一规模经营,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附件: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省农委
省海洋渔业厅
省畜牧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化明 副省长
副组长:何焕秋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江 省农委主任
成 员:徐力达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强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金允坤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 旭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健 省农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