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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厅省畜牧局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五)生产集约化。通过采取土地流转经营和专业化统一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示范区内的土地实行连片规模生产、管理与经营。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标准并建立可追溯制度,主导产业产品基本实现统一品牌。
  (六)经营产业化。在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的同时,支持农产品产地加工、储藏、保鲜、冷藏、交易等设施建设,实现产后加工增值,树立产业、品牌形象,提高主导产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产业品牌。
  (七)农民知识化。要通过组织技术培训、技术示范等形式,以及采取结对帮扶、现场指导等办法,有效提升示范区内农民的科技素质,使其能够系统掌握和熟练应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确保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

  (八)生产组织化。示范区范围内要通过有效的合作组织或各种组织形式,改变原有的一家一户生产模式,将分散在各家各户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生产。
  (九)效益最大化。示范区单位面积产量、产品质量和产出效益均达到同产业全省领先水平,比周边地区高出10%以上。
  四、扶持政策
  (一)集成农业项目和整合资金。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平台,在符合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的基础上,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水利、农机补贴、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等资金,按照资金用途不变、项目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整合资金,统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投入,重点扶持核心示范区建设,主要用于支持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以及公益性、基础性建设等支出。相关市、县(市、区)也要从制定方案和编制预算等环节入手,安排相应资金,与省下达的资金统筹使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集中用于示范区建设。
  (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实施主体的作用,并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其他各种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扶持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对企业、农业大户、合作社投资建设示范区,要在信贷、保险等相关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支持科技转化。每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均要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单位进行科技转化,组成专家指导组具体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调动区域内农业服务体系积极性,共同组建技术推广协作网络,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组装和推广力度,有效提高项目区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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