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程。在巩固“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制定各重点行业脱硫工程实施计划,到2012年,现有火电机组和9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实现全部脱硫。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对达不到设计指标的和无法稳定运行的脱硫设施进行整改,提高综合脱硫效率,蒸发量35吨/时以上的非电燃煤锅炉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70%以上。制定火电行业脱硝工程实施计划,到2014年,现役机组未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低氮燃烧效率差的全部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现役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要达到70%左右。同时,建设钢铁和水泥行业脱硝试点工程。
(三)实施钢铁行业产业升级工程。整合钢铁行业生产能力,实施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重点做好本溪钢铁集团与北营钢铁集团合并重组、抚顺新钢铁公司搬迁改造的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工作,减排大气污染物,实现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四)实施建材行业综合整治工程。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建材行业落后产能全部予以淘汰。对水泥行业进行重点综合整治,确保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稳定达标排放。
(五)实施“绿标路”与“无烟路”建设工程。在地级市市内主要干道开展“环保绿标路”创建工作,限行“黄标车”及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设立地方专项补偿资金,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在2015年底前淘汰50%以上的“黄标车”。鼓励高排放公交车和出租车提前报废,加快低速载货车的淘汰进程。开展公交、长途客货等营运车辆的污染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在用机动车检测/维修制度,建设全省联网的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超标车辆维修治理。加强对机动车销售企业和二手车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车和二手车的销售、交易和注册登记,引导消费者购置和使用低排放环保车型。分阶段实施油品升级工作,到2015年底,机动车全面使用国四油品。在高速公路及两侧各1000米的范围,实施“无烟路”建设工程,禁行冒黑烟车辆,逐步淘汰燃煤锅炉。
(六)实施扬尘污染控制工程。市区道路采取湿式清扫方式,在春秋季充分进行洒水降尘,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及垃圾。严控建筑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环节扬尘污染,建筑工地实施封闭与覆盖,硬化工地道路,采用湿式作业方式,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和覆盖。制定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对建筑工地根据扬尘控制效果分级征收排污费。加大城市绿化和美化工作资金投入,优选并推广本地绿化树种和草种,实施裸露地面的软硬覆盖,提高水面面积比率。积极推进辽西北生态恢复工程,抑制城市外来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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