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明电[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1年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15日是全省第五个“5·15政务公开日”,为全面组织好我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根据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公开办发电〔20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为主题,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意识,保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在阳光下运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服务。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大型户外政策咨询、现场办公、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11时。
2.地点:二一九公园正门内景观大道两侧。
3.参加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社区警务处、出入境管理处、消防支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局、就业局)、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供暖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管理处)、市教育局(招生办、基础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市卫生局(紧急救援中心、中心血站、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法制宣传处)、市公用事业局(自来水总公司、燃气总公司、公交总公司、城市客运管理处)、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监督管理处、尾气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稽查处、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处、食品药品检验所、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综合执法局(铁东分局、规划分局、公用分局、房产分局、市政分局)、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12315指挥中心、注册登记处、消保分局、食品分局)、市质监局(食品处、特种设备处、计量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邮政局、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人保财险鞍山分公司、玉佛山管委会等20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