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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通信业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推进节能技改和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挖掘节能潜力

  1.推进能源审计工作。推进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摸清能源收入贮存、加工转换、分配输送、终端使用等环节的能源利用情况,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进落实节能工作。组织开展电能平衡工作,探索在通信业企业及其办公楼、通信基站、机房开展能效检测的技术手段,将检测信息纳入上海市用电设备管理信息平台。

  2.组织节能技术改造。结合能源审计和电能平衡,加快推进通信业企业办公楼、通信基站、机房的节能改造,鼓励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变频空调、智能通风系统和低能耗通信设备,力争淘汰白炽灯和5级能效空调,采取有效用能措施,采用高能效的基站运行设备和软件节能技术,创建节能楼宇、绿色基站、低碳机房。

  3.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在通信业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方法,各单位要结合能源审计和后续跟踪,组织实施通信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成立通信业大型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开展市场化节能服务,帮助通信业企业解决节能项目融资难、节能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三、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全面提高节能意识

  1.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国家和本市节能专项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优化能效服务门户网站,及时向企业公布节能政策、扶持办法、管理措施等信息。以上海科学节能展示馆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节约型工作运行模式和生活习惯。认真办好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各项宣传活动,普及节能知识,建立社会节能监督队伍。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落实相关经费并组织实施。

  2.加大节能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月报、能源管理岗位设置、节能减排义务监督等专项工作的培训,实行能源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持证、备案、上岗流程。开辟节能培训网上教室,提供高质量的节能培训,宣传、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各单位要按照节能培训工作安排,组织落实本单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

  3.开展通信业节能技术推广和经验交流工作。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以上海科学节能展示馆为平台,对在通信业节能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典型案例、标杆企业予以表彰和宣传。对不重视节能的单位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曝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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