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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建发[2011]80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市政局:

  根据《2011年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工治组发〔2011〕3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要按照中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0〕41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

  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新增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要把排查整改贯穿于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建设全过程,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对在建项目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第二季度组织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招标投标、规划管理、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的行为和其它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查找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和保障措施。

  二、深化重点环节治理

  积极推进招标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加大电子招投标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建设市场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及时公布围标串标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记录。禁止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突出抓好标后监管,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强化合同变更管理。加强对中标项目实施跟踪检查,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承包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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