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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是基本建成农村民生水利体系。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全面完成水田灌溉工程改造及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扩大水田种植面积。加强田间灌排工程建设,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力争耕地灌溉率达到40%以上。加大水土保持与河道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均达到70%以上。
  二、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太平哨、步达远、下露河等乡镇水田灌溉工程改造任务。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配水及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到2015年,新增水田灌溉面积1万亩,改善水田灌溉面积1.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改善涝区面积10万亩。到2020年,高标准旱涝保收农田达到25万亩。
  (二)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按规划完成全县河道清障任务,主要包括宽甸城区河段、爱河、南股河、北股河、安平河、雅河、牛毛生河及乡镇主要河流的砂场平整,依法拆除河道违章建筑。河道清障、疏通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争取2015年底前,完成南股河、北股河、半拉江、爱河、安平河、雅河、蒲石河、毛甸子河、夹河、北荒沟河、大西岔河等11条河流治理工作。2011年和2012年完成安平河流域、爱河流域、雅河流域、半拉江流域重点河段防洪工程建设,完成城区东、西滨河治理。完成太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山洪泥石流易发区专群结合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
  (三)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加快防汛抗旱调度管理系统建设,加强防汛抗旱统一调度管理,实现水利(水文)、气象、国土、电力等部门水情、雨情、工情等资源的有效共享,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县乡两级防办的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县防办机构规格,建立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2012年底,解决原规划剩余7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建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
  (五)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2015年前,完成宽甸城区水源地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基本解决硼海、步达远、双山子、八河川、杨木川、振江、虎山等缺水乡镇集镇区供水问题,力争年新增供水能力0.4亿立方米。到2020年,完善宽甸城区“东扩南移西进”供水体系,年新增供水能力0.18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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