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侨办(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委,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办),有关海关,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版权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科协:
2011年是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布实施三周年和《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发布实施一周年,同时将迎来第1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1]1号)要求,结合实际,省知识产权局等24部门决定成立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并就开展好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6日
二、活动主题: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三、宣传重点
1、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水平,并将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2、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着重宣传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宣传全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以及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树立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3、宣传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挖掘报道一批成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有效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对不断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具有重要作用,是贯彻实施《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安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开展。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部分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联合或独立开展活动。各部门要按照组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好相关活动,并结合各自实际,周密部署,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