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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函〔2011〕1号)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对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科学、合理下拨2011年度重点研究基地经费,促进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今年上半年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体制、基本建设保障、经费投入、项目研究进展、研究成果管理及工作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1.专职科研编制、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办公、实验和资料室用房及设备的配备情况;
  3.学校为重点研究基地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科研条件情况;
  4.学术委员会章程及执行情况;
  5.重点研究基地承担省教育厅重大招标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以及从国内外有关部门承担各种研究项目,广开科研项目和经费来源的情况;
  6.重点研究基地专兼职人员按“带(给)课题和经费进基地、完成课题后出基地”的要求聘任及驻所研究情况;
  7.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署名单位为相应重点研究基地(如XX大学XX研究中心)的情况(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研究所取得的著作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项);
  8.各重点研究基地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的情况;
  9.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是否按不少于上级主管部门经费投入数额1:1的比例配套投入经费,并将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重点研究基地的日常办公经费每年不少于10万元的落实情况;
  10.重点研究基地网站建设情况;
  11.专业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的购置情况;
  12.重点研究基地日常工作报告和成果简报报送情况。 请各重点研究基地认真对照《管理办法》,特别是以上重点检查内容,逐条落实,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二、检查进度安排
  1. 4月,各重点研究基地自查自纠;
  2. 5月,各重点研究基地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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