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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1〕5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科教兴陕、人才强省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主线,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紧缺人才为重点,以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工作体系建设为保证,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有效促进人才资源大省向人才强省的转变,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中心原则。继续教育必须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融入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以我省优势产业领域和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促进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二)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领域及个人专业、知识结构等不同特点,把用人单位的需要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结合起来,扩大公需科目的自选范围,强化专业科目培训,使继续教育更具个性化、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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