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参赛方式
5月31日前,参赛者将作品(作文和配图)上传至本次大赛官方网站http://jiaoyu.139.com。具体方式见网站说明。
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参赛者获奖只以获得最高奖项等次为准,不重复得奖。
本次大赛不接受纸制版本作文投稿。
六、评比规则
比赛成绩由网络投票(权重5%)、手机短信投票(权重15%)和专家评审(权重80%)三项成绩综合确定。
所有参赛作品上传至网站,经审核后,即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并开始接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投票规则详见网站说明)。投票时间为3月15日-6月15日。
省级奖揭晓时间为7月15日前。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指导教师和全国基层学校分别设置奖项,分设“省级奖”和“全国奖”两个级别。
(一)省级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参赛作品数在20万份以上的省份,每个奖项可增加10个名额。获奖者均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奖品一份。
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奖评选。
2.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
3.组织奖:由省语委根据各地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二)全国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全国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入选作品文集,由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
获奖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2.获奖者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3.学校奖项:获奖作品数量(含省级奖和全国奖)排名前50名的学校和参赛作文数量排名前50名的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两项不重复获奖)。
4.特等奖:各组获得全国一等奖的选手,将受大赛组委会邀请,参加8月份举行的“中华诵·2011全国中小学生口语作文大赛”,现场角逐全国作文大赛特等奖。
特等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及由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奖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