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参评单位为中央新闻媒体驻宁机构及省内媒体。中央新闻媒体驻宁机构及省级新闻媒体单位直接推荐参评作品。市、县(市、区)新闻媒体单位参评作品由各省辖市教育局推荐选送(每市原则上不超过30篇作品)。
四、评选项目
江苏教育好新闻分为报刊、网络作品和广播、电视作品两大类别,设7个奖项。每个参评单位推荐的每个奖项的参评作品不超过3篇,同一篇作品不得同时参评两个奖项。
(一)报刊、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 消息:报道教育事实性新闻的作品。每条字数原则限制在1000字以内。
2. 评论:对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每篇字数原则限制在2000字以内。
3. 通讯:以叙述、描写结合议论、抒情等多种方式报道教育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字数原则限制在4000字以内。
4. 摄影作品:包括单幅、组合、系列图片等。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 消息:每篇时长不超过4分钟。
2. 评论:每篇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 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教育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连续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篇时长不超过45分钟。
五、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教育中心工作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 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感染力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二)分项评选标准
1. 消息: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信息量大,结构清晰,语言精炼,报道准确。
2. 评论: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必须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 通讯: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