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江苏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2011]23号)
各中央驻宁、省级新闻单位,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宣传工作会议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省教育厅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联合举办“2009-2010年度江苏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表彰一批教育好新闻,积极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加关注教育、宣传教育,更多报道江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就,大力宣传教育战线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新闻作品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教育好新闻评选活动评委会。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同志及有关媒体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沈 健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周世康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副主任:刘德海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周正荣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主席
洪 流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成 员:杨步才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新华日报》社原副总编
朱铭佐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扬子晚报》原总编
施锦昌 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周 蕾 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
顾鼎竞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江苏教育 电视台台长
马幸年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汪国培 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张建明 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张策华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社长
龚永泉 《人民日报》江苏记者站原站长
张晓东 《新华日报》社副总编辑
陈 辉 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
三、评选范围
1.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