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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4. 认真组织,严格程序。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推荐。拟推荐人选须在当地媒体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3天以上。
  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推荐。评选结果经省教育厅党组审核并公示后报教育部。
  5. 请各市教育局、相关高校于5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送
  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朱少明,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3335539,电子邮箱:jytrsc@ec.js.edu.cn):
  (1)推荐工作报告一份(含电子版);
  (2)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申报表一份(含电子版);
  (3)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同时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一份(含电子版)。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5)主要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附件: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申报表

  所在省辖市        
  单   位        
  姓   名         
  


江苏省教育厅制

姓  名

 

性  别

 

2寸近期正面

免冠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移动电话

 

(从初中填起)

主要学习经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制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位

所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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