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内 容 和 要 求
| 权 重
| 自
评
分
| 考
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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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领
导
(34分)
| 1.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等配备符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文件要求(苏教党〔2010〕51号,以下简称“符合省要求”)。关工委由单位领导、老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专兼职人员配备符合省要求,按制度常态运行。
| 负责人配备5分(其中常务副主任配备占3分)
及时调整1分
办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运行4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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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工委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与其他工作一起列入计划、总结、考核和评比。领导专题会议有关工委工作的记录。有关重要文件、资料和上级精神及时向关工委通报,有关全局性和专题性会议请常务副主任参加。
| 纳入运行轨道,计划、总结、考核、评比中有体现4分
领导会议记录1分
文件通报参加会议1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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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领导发挥主导作用提出任务,参加活动,主动指导。委员单位结合部门业务搭建平台,发挥作用,主动配合。关工委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与校内其他职能部门相当。落实关工委工作经费和对驻会老同志补贴符合省要求。
| 单位领导指导2分
委员单位配合2分
办公场所和条件2分
经费和补贴4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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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系二级关工委组织网络健全,活动正常。离退休老同志(有条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人数达50%以上。
| 二级关工委3分
参与率5分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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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
学
工
作
(22分)
| 5.支持关工委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思想政治教育。
| 开展活动3分
成效和资料2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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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党、团工作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 开展活动4分
成效和资料2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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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指导老同志配合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参与“问题学生”转化、失足青年帮教工作。
| 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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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 4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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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教学督导、“传帮带”青年教师、培养创新人才、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指导等活动。
| 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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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区
工
作
(8分)
| 10.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学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 有活动记载和成效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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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校外教育活动基地建设。
| 有基地、材料、活动3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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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社区教育活动。
| 有活动1分
有典型1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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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校内外良好周边环境服务。
| 有活动和成效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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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实
事
做
好
事
(20分)
| 14.支持关工委根据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且有一定实效。
| 有活动2分
有成效3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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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组织、指导老同志对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献爱心,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 送温暖,献爱心6分
就业指导3分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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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组织、指导老同志对思想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生理心理有缺陷的学生给予特别的关爱。
| 关爱有记载、有成效6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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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工
委
自
身
建
设
(16分)
| 17.重视关工委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创建“四型”关工委;关工委负责人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的老同志有人能够上网查阅信息。
| 学习有计划、有材料、有记载4分
能上网查阅信息1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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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开展关工委工作骨干培训,并取得较好效果。
| 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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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工委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主动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档案资料齐全;重视宣传报道工作。
| 规章制度2分
计划总结2分
汇报和完成任务2分
档案资料齐全2分
宣传报道工作1分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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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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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 1.工作有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加3分。
2.近三年,关工委工作经验专题文章在省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加1分;在国家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加2分。(提供附件)
3.近三年,学校或校关工委个人、集体受省相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加1分、集体加2分,受国家相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加2分、集体加3分。(提供附件)
4.离退休老同志关工委工作参与率达60%以上加1分、70%以上加2分。
| 限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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