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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的通知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项目

内 容 和 要 求

权  重

(34分)

1.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等配备符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文件要求(苏教党〔2010〕51号,以下简称“符合省要求”)。关工委由单位领导、老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专兼职人员配备符合省要求,按制度常态运行。

负责人配备5分(其中常务副主任配备占3分)

及时调整1分

办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运行4分

10

2.关工委工作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与其他工作一起列入计划、总结、考核和评比。领导专题会议有关工委工作的记录。有关重要文件、资料和上级精神及时向关工委通报,有关全局性和专题性会议请常务副主任参加。

纳入运行轨道,计划、总结、考核、评比中有体现4分

领导会议记录1分

文件通报参加会议1分

6

3.单位领导发挥主导作用提出任务,参加活动,主动指导。委员单位结合部门业务搭建平台,发挥作用,主动配合。关工委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与局内其他职能部门相当。落实关工委工作经费和对驻会老同志补贴符合省要求。

单位领导指导2分

委员单位配合2分

办公场所和条件2分

经费和补贴4分

10

4.关工委基层组织网络健全,活动正常。辖区内离退休老同志(有条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人数达50%以上。

基层组织3分

参与率5分

8

 

工作

(20分)

5.支持关工委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指导老同志配合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开展活动4分

成效和资料3分

7

 

6.组织、指导老同志配合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参与“问题学生”转化、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

教育活动2分

转化帮教2分

4

7.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3分

3

8.组织、指导老同志对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对“学困生”的助学活动。

传帮带3分

助学3分

6

(18分)

9.建立有老同志参加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有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并开展检查、表彰活动。

指导机构1分

制度措施检查表彰3分

4

10.重视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配好专兼职教师。使用省编以上教材。

师资队伍建设3分

使用教材3分

6

 

 

11.家长学校覆盖率达95%以上。重视提高家长学校教学质量,且效果较好。

覆盖率2分

教学质量2分

4

 

 

12.组织、指导老同志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配合社区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各项活动,且效果较好。

校外辅导站2分

社区教育2分

4

 

 

(12分)

13.支持关工委根据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且有一定实效。

有活动2分

有成效2分

4

 

 

14.组织、指导老同志对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家庭子女情况进行调研,制定措施,开展帮扶,且取得一定效果。

建档的2分

有措施2分

有行动和实效4分

8

 

(16分)

15.重视关工委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创建“四型”关工委;关工委负责人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的老同志有人能够上网查阅信息。

学习、创建有计划、有材料、有记载4分

能上网查阅信息1分

5

16.开展关工委工作骨干培训,并取得较好效果。

2分

2

 

 

17.关工委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主动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档案资料齐全;重视宣传报道工作。

规章制度2分

计划总结2分

请示汇报完成任务2分档案资料齐全2分

宣传报道工作1分

9

合    计

100

1.工作有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加3分。

2.近三年,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经验专题文章在省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加1分;在国家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加2分。(提供附件)

3.近三年,教育局或局关工委个人、集体受省相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加1分、集体加2分,受国家相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加2分、集体加3分。(提供附件)

4.离退休老同志关工委工作参与率达70%以上加1分、80%以上加2分。

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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