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雨花西路120号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10〕35号)
南京大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雨花西路120号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小高层住宅为1.05元,多层住宅为0.7元。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20元;地下车库业主租用车位停车为200元。
三、物业的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
四、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和费用分摊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