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建人函[2011]128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3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客观题阅卷有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17日、9月18日举行,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见下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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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011年9月17日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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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业经营管理
| 2011年9月17日下午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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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2011年9月18日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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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业管理实务
| 2011年9月18日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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