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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关于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关于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洪发改农字[2010]18号)


南昌、新建、进贤县发改委、农业(畜牧水产)局,高新区经发局、社发局:

  根据省发改委、农业厅“关于下达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10]860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797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投资447万元(具体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下达的投资计划,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委、农业(畜牧水产)局于7月31日前报市发改委、农业局审批后,报省发改委、农业厅备案,过期不候。并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要求,及时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用、截留建设资金,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县发改委、农业(畜牧水产)局,开发区、经发局、社发局审查签字后,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建成并发挥预期效益。

  三、加强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和归档工作。各项目县、开发区、经发局、社发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发改委和市农业局。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资料等要及时科学整理归档,严格管理。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尽快下达投资计划,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发改委
市农业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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