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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命名江苏省体育强市和体育强县(市)的决定

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命名江苏省体育强市和体育强县(市)的决定
(苏体办[201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体育强市、体育强县(市)创建活动,努力推进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群众体育蓬勃开展,业余训练不断加强,场馆设施大为改善,体育竞赛日趋活跃,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体育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江苏省体育强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和《江苏省体育强县(市)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规定,经查验,决定命名连云港市为江苏省体育强市,高淳县、丰县、赣榆县、涟水县、高邮市、仪征市、句容市、靖江市为江苏省体育强县(市)。
  希望被命名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凝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体育强省强大力量,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谋划体育发展未来,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建设,为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其他各市、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体育强市、强县(市)创建工作,瞄准目标,鼓足干劲,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加快推动“十二五”时期各项体育工作,努力提高体育自身发展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为夯实体育强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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