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
(2011年4月1日 琼府[2011]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了抑制物价过快上涨,保障市场供应,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五届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立即启动我省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省政府结合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即日印发。结合我省一季度物价上涨状况,各市县(农垦、洋浦)要立即启动实施,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的通知要求。请各市县结合实际情况,依据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本市、县物价补贴联动机制方案。
二、大力扶持农业生产,打牢稳定价格的基础
“米袋子”、“菜篮子”是稳定物价的基础。各市、县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海口、三亚、儋州等重点城市要建立常年的“菜篮子”专业生产基地。蔬菜生产既要对岛外抓“反季节”,又要对岛内抓“四季供应”。要加强规划管理,调整种植结构,改变种植习惯,增加种植面积、品种,调动和保护农民种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当地应季蔬菜的自给力。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基地建设、生产服务、农资采购等,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
三、降低流通成本,加大清费降价力度
交通港口等部门要完善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适当降低岛外瓜菜过海通道费用,保证通道畅通,拉平蔬菜进出岛过海费用。引入竞争机制,弥补我省食品、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结构性短缺。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积极推进“产销对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大户直接将蔬菜配送到超市和集贸市场,实行产区、销区无缝对接的“直供直销”模式,简化流通环节,减少流通成本,让老百姓买到新鲜价廉蔬菜等农产品。在重点城市由政府主导建设平价菜店,今年先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试点,建设资金从市县财政和省、市县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解决。
四、抓好储备调节,稳定农副产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