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先进新闻出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通知
(苏新出发[2010]37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特别是在去年底至今年上半年开展的全省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中,全省各新闻出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克服困难,努力完成产业调查和各项统计任务,为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提高统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规定和全省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和成绩的新闻出版综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先进统计机构推荐标准
1.认真完成各项新闻出版统计调查任务,能有效保证新闻出版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
2.积极加强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工作成绩突出;
3.努力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效果显著;
4.积极推动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体制和统计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5.大力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服务工作,在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发展、做好社会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6.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组织、人员、经费上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先进个人推荐标准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2.热爱统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
3.熟悉统计政策法规和主要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按时报送数据,统计工作差错率低;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够反映真实情况;
5.积极创新,勇于开拓,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推荐名额
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可推荐先进统计机构1个(不含市局及其内设统计机构,先进市局由省局根据条件直接评选)、先进统计个人2名。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可推荐先进统计机构1个、先进统计个人2名。
省局计划财务处根据平时掌握的新闻出版单位报送统计数据情况,按照推荐标准推荐先进统计机构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