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省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09年度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36号)和《印发2009年广州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经贸函〔2010〕33号)的要求,我委会同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将于近期组织专家组,对省市监管的重点耗能企业2009年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工作安排
(一)考核组织:省监管企业由我委统一组织考核,市监管企业由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组织考核。
(二)核查时间:3月24日-5月7日(详见附件)。
(二)核查程序:
1、受查企业介绍自查工作情况(20分钟)。
2、现场核查与资料核查。
3、现场出具专家组核查意见。
二、现场核查工作要求
(一)每家企业核查时间原则上为半天。企业自查报告要求以PPT形式进行。请受查企业准备好相关详细资料原件供专家核查,并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