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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3月11日 琼价费管[2011]87号)


各市、县物价局,定安县价格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西南中沙社会发展局: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关于“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为科学制定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政府指导价,合理、有效调控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现就做好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是旅游产业体系中重要要素价格,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民生价格,特别是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我省作为重点旅游接待目的地,价格水平和秩序的稳定尤为重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充分的认识。《规定》的出台实施,为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宣传,提高认识,在去年价格临时干预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做好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备案等监管工作。
  二、工作方案
  (一)实施指导价范围。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琼海市、三亚市对辖区内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五一”期间,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万宁市、保亭县等重点旅游市县对辖区内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其他市县可参照执行。
  (二)指导价定价方式。指导价采用基准价加限定上浮幅度的方式。以上年同期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的,上浮幅度不超过10%;以本年度实行指导价前一个月的某一天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的,上浮幅度不超过50%。 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于4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
  三、具体要求
  (一)价格备案管理。各旅游饭店要将各类客房指导价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备案价格在价格门户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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