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专项督查工作,将综合整治任务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督促、协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牵头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并及时安排下达投资计划,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和协调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督查和考核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拟订综合整治实施工作方案,确定主城区14条次级河流水质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主城区次级河流水质监测,通报水质检测状况,监督、指导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配合做好督查和考核工作。
市城乡建委:负责牵头推进主城区次级河流流域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
市市政委:负责牵头主城区三级排水管网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作,监督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营管理。
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出台鼓励企业入园区的优惠政策,协同市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治理工作。
市农委:负责牵头推进主城区次级河流沿岸养殖业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会同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划定主城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保障项目用地指标。
市规划局:负责项目规划手续的办理,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市财政局:负责调度、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地方债券等资金用于综合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牵头指导综合整治范围内的无工商执照企业取缔工作。
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市环卫集团:负责本企业有关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是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机制,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倒排项目工期,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附件:
主城区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监督检查分组表
分组
| 牵头单位
| 组 长
| 成 员
| 督查河流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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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
| 市监察局
| 杜黎明
| 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农委1人、市环保局1人、政协委员1人,联络员1人(市监察局)
| 栋梁河(江北区、渝北区)、肖家河(渝北区、江北区)、朝阳溪(江北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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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
| 市政府督查室
| 何 力
| 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市政委1人、市环保局1人、人大代表1人,联络员1人(市政府督查室)
| 大溪河(江津区、九龙坡区)、跳蹬河(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伏牛溪(大渡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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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
| 市发展改革委
| 汪钦琳
| 市农委1人、市监察局1人、市市政委1人、市农委1人、联络员1人(市发展改革委)
| 梁滩河(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北碚区)、璧北河(璧山县、北碚区)、清水溪(沙坪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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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
| 市环保局
| 张智奎
| 市城乡建委1人、市监察局1人、市财政局1人,环保义务监督员1人,联络员1人(市环保局)
| 花溪河(巴南区)、一品河(巴南区)、苦溪河(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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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
| 市农委
| 高兴明
| 市发展改革委1人、市经信委1人、市环保局1人、环保义务监督员1人,联络员1人(市农委)
| 跳墩河(北部新区、渝北区)、盘溪河(北部新区、渝北区、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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