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农村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的健康有序转移。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及其信息网络化建设管理试点、登记抵押试点、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等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推动林地经营和林木所有权流转。
五、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出台信用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资源信息库和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的各项制度,引导信用主体有序竞争。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公信力的显著提高。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工作体系,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问责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二节 强化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产业持续竞争力提升,重点加快科技创新、品牌创新和制度创新步伐,最大限度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围绕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以发展方式创新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重点,以社会文化创新为依托,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发展高新技术为引领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率先建设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和在沈高校、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坚持技术引进和自主研发相结合,注重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抢占产业技术的制高点,加快建立起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和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巩固具有比较优势地位的传统产业,不断提高传统产品、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打造具有持久竞争力的产业。
三、实施品牌创新战略
实施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在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领域,选择60项重大关键技术组织研发和攻关,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重点优势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引导、鼓励不同规模的优势企业依托专利技术和优质产品创国际知名品牌。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吸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掌握标准的话语权,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
四、完善制度创新机制
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健全创新投入机制,确保科技创新资金实现法定增长,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构建多层次、多渠道支持企业创新的投融资体制;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制度基础。
第三节 强化对内对外开放
紧紧抓住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格局纵深调整的战略机遇,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一、提高对外贸易水平
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出口产品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转化。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在出口中的比重,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优化进口产品结构,重点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国内市场紧缺的资源等,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二、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吸引跨国公司把具有更高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转移过来,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服务中心和地区总部。加大同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积极稳妥地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三、提高全方位合作水平
支持本土企业与央企或外资企业开展合作,鼓励有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建立海外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加快沈阳综合保税区的设施建设和功能完善,建成东北亚地区保税产品研发中心、展销中心、保税加工中心和物流中心,为国内企业提供全方位、国际一流的服务。积极承办世界级的东北亚发展论坛,争取论坛总部设在沈阳,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活动品牌,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
四、全力抓好招商引资
围绕产业和空间的比较优势,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中央大型企业及国内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来沈投资落户。重点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现有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不断提高对内对外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节 强化重大项目建设
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发、策划、培育一批重大项目,不断加大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一、构建重大项目开发策划体系
着眼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求,按照产业优化升级、中心城市功能拓展以及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各咨询设计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科研成果,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重大项目开发策划工作体系,不断加大重大项目开发策划前期经费的投入,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落实项目前期条件,形成“开发策划、招商推介、签约落地”的项目工作格局。
二、完善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机制
依据国家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节能的要求,科学制定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并将年度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纳入政府主要经济分解指标,实行项目建设制度、调度制度和领导责任实名制度,完善市领导、市直部门和各地区分口负责的项目三级责任推进制度,建立项目的审批核准、环境评价、土地规划、开工建设等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提高重大项目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健全重大项目的目标考评制度
继续将重大项目目标考评内容列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重大项目在考评中的分值权重。一是重点考评前期项目、在建项目以及年度重点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二是重点考评项目的技术水平、建设规模和经济效益;三是重点考核项目的结构优化、带动作用和社会贡献力。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考评范围和方法,明确考评内容和程序,健全考评标准和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奖惩分明的重大项目目标考评制度。
第五节 强化资源要素供给
按照支持发展、服务发展的原则,着重做好土地和资金的优化配置,切实增强要素的供给能力。
一、保障用地需求
依法加强土地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土地收益水平。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运用地价手段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严格容积率、投资强度、建设密度等控制性指标,保障土地资源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严格控制违规调整土地规划和不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项目用地,防止囤积土地。
二、保障资金需求
进一步深化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优化政府债务结构,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拓宽资金多元化筹措渠道。争取创立创投基金、环保产业基金和装备制造业基金,吸纳国内基金落户沈阳。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和管理,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融资。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大力推进产融结合,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控股法人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法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投资基金等机构。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巩固和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规范和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融资模式研究,拓展融资渠道。
第六节 强化人才队伍培养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快引进前沿和急需人才,加强高端人才资源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努力突破制约瓶颈,加快进入全国人才强市“第一方阵”。
一、建设人才培养体系
实施创新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鼓励高校加强与优势产业相关学科的建设,培养优秀创新人才。积极实施农民科技研修计划和科技示范户培训工程。
二、实施人才引进工程
积极实施“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凤来雁归工程”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以重大项目为依托,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方式,引进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形成各类创新人才聚集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高端人才资源平台
建立以市场为主导、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积极构建“项目-引智-基地”三位一体、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引进国外智力模式,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门类人才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形成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人才市场体系。
第七节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一、强化规划落实
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职能,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各类规划中的相关任务。要把规划与有关建设计划、各类行动计划以及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远近结合,形成合力,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二、实施规划评估
规划实施一段时期后,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研究,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并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
三、加强规划监督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强化信息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