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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夜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2.推进重点延时区域的亮化、美化。重点亮化、美化区域为三横六纵主干线、14个区域商圈、13条特色商街(夜市)、8个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工作目标:一是夜经济建设工作确定的延时营业区域路灯要全部开放,景观灯每天开放至23∶30;二是规范提升门店店招,霓虹灯设置,加强街区楼宇灯光亮化、外立面美化;三是中山路(中华大街-体育大街)路段以及三横六纵重要节点沿街行道树绑缚彩灯、LED流星雨、满天星等,鼓励沿街企业自行开展亮化、美化工作;四是在主要路段、主要区域,按照《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具体要求,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实现亮化工作的提档升级,切实发挥城市中心区夜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分工:一是市城管、园林部门负责制定三横六纵主干道亮化、美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区的道路、街区等区域制定亮化、美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区政府组织实施;二是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商圈、特色街区(夜市)、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夜经济综合体等亮化、美化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实施楼宇、街区、门店亮化、美化,以及行道树绑缚彩灯、LED流星雨、满天星等项工作;三是市城管、园林部门负责市直部门与各区之间,以及各区之间衔接路段、区域等部位的协调工作,做到风格统一,格调一致。

  完成时间:5月1日前要全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3.打造14个区域性夜消费商圈。重点打造怀特、建华、天河等14个集购物、餐饮、娱乐、文化、健身等项目为一体的区域商圈,通过提升区域内重点企业服务功能,引进品牌企业进入区域经营等方式,完善区域内大型商贸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项目,提升区域商圈的夜经济辐射能力。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商务局。

  4.建设和完善4个夜经济综合体。市内五区和高新区要分别打造1个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味、高标准、上规模的综合类大型夜经济载体,通过实施全方位、多业态的经营模式,形成多种消费方式的配套发展、和谐发展。重点推动北国东尚购物中心、石门1925特色商街、万象天成、石门欢乐城等4家大型夜经济载体的改造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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