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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四、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性林木采伐。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全面推进,全市城乡建设进程加快,重大基础建设工程相继启动,因工程建设征用、占用林地的数量将快速上升。为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确保实现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选址规划时,要严格执行我市林业总体规划,征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充分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确保工程建设不占或少占林地。工程建设确需征用、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森林植被恢复工作,确保林地面积逐年增加、不得减少。
  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制度。各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切实检查本区县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本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的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采伐调查设计、采伐作业验收和伐前公示等制度。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对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年森林采伐限额的严格实施。

  附件: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三日

  附件
  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

区域

(系统)

采伐限额

合 计

采伐类型

主伐

抚育采伐

更新采伐

全市合计

124000

10000

30000

84000

蓟 县

10000

1200

3000

5800

宝坻区

12000

1500

4000

6500

武清区

14000

3000

4000

7000

宁河县

5000

--

1800

3200

静海县

8000

1000

3000

4000

东丽区

1000

--

300

700

西青区

2500

500

500

1500

津南区

1000

--

300

700

北辰区

2000

500

300

1200

塘沽管委会

500

--

--

500

汉沽管委会

500

--

--

500

大港管委会

500

--

--

500

公 路

4500

--

500

4000

铁 路

4500

--

500

4000

水 务

1000

--

300

700

城 建

2000

--

500

1500

预留限额

55000

2300

11000

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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